玉田御栖湖采煤沉陷区二次招标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唐山市御栖湖采煤沉陷区乡村振兴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二次)招标公告本招标项目唐山市御栖湖采煤沉陷区乡村振兴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玉田县林南仓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EOD项目公司自筹20%+银行贷款80%,出资比例为EOD项目公司自筹20%+银行贷款80%,招标人为玉田县林南仓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唐山市御栖湖采煤沉陷区乡村振兴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 2、 建设地点:玉田县林南仓镇。 3、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投资243000万元,其中采煤沉陷区生态环境治理类项目包括御栖湖湖泊生态修复工程、环御栖湖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御栖湖湖滨岸带修复工程、生态防护林建设工程、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和城镇污水管道建设工程,总投资89845万元;生态关联产业包括古镇风貌区、生态康养、特色商业、儿童游乐、景观提升、生态停车场和设施农业等建设类项目,总投资153155万元。 4、 服务期限:项目全生命周期;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
2.2招标范围:按照“整体谋划论证、分批推进实施、资金落实一批、施工建设一批、投产运营一批”的原则,实施主体中标后对本项目以及拟由招标人与中标实施主体实施项目进行系统谋划论证,由实施主体负责整体项目的融资,投资,项目投资平衡资源的发掘、规划、整合、争取、归集、运营,以及整体项目的空间规划、区域规划设计的编制申报,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等全过程工作,该项目投资收益由实施主体 自平衡,落实《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试行)》(环办科财[2022]6 号)中的各项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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