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麦收期间全县秸秆禁烧倡议书 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麦收时节即将来临,大家辛勤付出即将换来丰收的喜悦。碧水蓝天需要我们一起悉心守护,保护生态环境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为营造优美的生态环境,保障广大居民的身心健康,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让我们做禁烧的宣传者。主动向邻居和亲戚朋友宣传劝导,做到不烧一分田、不冒一处烟,对秸秆焚烧行为进行劝阻并坚决制止,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大力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
让我们做禁烧的践行者。树立生态环保意识,充分认识秸秆焚烧的严重危害。对田间秸秆、田埂杂草、垃圾要进行妥善处理,不在农田及作业区内吸烟、随意使用或丢弃火源,以免引起火灾,造成人身财产损害及生态破坏。
让我们做禁烧的监督者。增强生态环保意识,积极宣传和倡导禁烧秸秆的理念,主动劝阻,积极监督举报影响大气环境的各种不文明行为。
秸秆焚烧会引发火灾,秸秆焚烧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一旦引发大火,往往很难控制,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秸秆焚烧形成的烟雾,造成空气能见度下降,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秸秆焚烧会产生有毒物质,在阳光作用下还会产生二次污染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七条、《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对露天焚烧麦茬、秸秆、杂草、垃圾等物质的人员罚款500-2000元,未发现违法人员的,对土地所有人处以50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当地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守护碧水蓝天,遵守关于禁烧秸秆的有关法律法规,不焚烧秸秆,真诚希望大家齐心协力,以实际行动助力 “绿色发展”,共建美好家园!
玉田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5日
来 源:玉田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玉田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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