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河北净菜”生产示范基地报名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玉田供京蔬菜”品牌提升,增强我县净菜加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我县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荐“河北净菜”生产示范基地的通知》要求,参照“‘河北净菜’生产示范基地推荐标准”,请符合条件的主体于2024年5月30日上午11:00之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3份,有封皮并胶装成册)上报到玉田县农业农村局217或218室,同时报送申报材料PDF电子版文档。 联系人:石先生 19831506999 邮箱:ytscz@sina.com 附件1:“河北净菜”生产示范基地推荐标准 2024年5月29日 附件1 “河北净菜”生产示范基地推荐标准 一、基本原则 基地环境整洁,生产过程规范,产品质量可靠,产后加工完善,实现净菜上市。 二、认定标准 (一)生产主体 1.生产基地主体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连续生产1年以上,不支持新建基地。 2.近3年没有蔬菜质量安全检测不合格现象,没有违规违法记录,不存在违规建设“大棚房”和不符合土地用途规划的行为。 3.获得农业农村部门命名的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通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质量认证的优先考虑。 (二)基地规模 生产基地相对集中连片,蔬菜(不包括草莓、西甜瓜、鲜食玉米等)占地面积原则上不低于300亩,设施蔬菜生产面积较大或工厂化生产食用菌的可适当放宽面积标准。 (三)产地环境 基地环境整洁,交通便利,远离污染区和自然灾害频发区。 (四)生产过程管理 生产标准化水平较高,编制了基地种植蔬菜的生产技术规程,并按标生产,生产记录档案完整。 (五)产品质量控制 1.投入品管理。建立了投入品管理制度,基地应安排专人负责投入品的采购、存放、使用及废弃包装容器的回收管理等工作,并有投入品出入库、使用台账。 2.质量检测。优先推荐建有产品质量检测室,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且自测运行良好的基地。委托第三方进行产品质量检测的,所有蔬菜上市前均要进行检测。确保上市蔬菜产品质量合格。 3.质量追溯。基地应建立质量追溯机制,能够对种植基地信息、栽培管理、投入品使用、产品采收、质量检测、贮藏运输、分级包装等全过程进行溯源。 (六)净菜加工 1.加工场所。基地具有从事净菜加工的条件,拥有一定面积的分拣包装区域或专用加工车间。 2.原菜质量要求。基地加工用原菜必须新鲜,整株无严重病虫害,可食用部分断面无锈斑、褐变、发黑及其他异色,表面无附着虫体和过多其他异物,质地无腐烂、发臭及其他异味。 3.净菜基本要求。基地在采收过程中或采收后去除老叶、黄叶、烂叶、老根等不可食用部分,以及泥沙、基质、地膜碎片等杂物,并对蔬菜进行整理、分级、捆扎或包装等操作处理,达到净菜上市基本要求。具体可参照河北净菜产地初加工指导规范。
(玉田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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