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辛勤就蜗牛 于 2024-3-22 09:18 编辑
认证时间 根据省人社厅有关要求,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两次待遇资格认证时间不能超过12个月。也就是说,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时间并不是固定的每年1月,也不是认证周期内任选一个月认证,而是与上次认证的时间有关,两次认证时间间隔*长不超过12个月。 例如,假定您上次认证的时间是2023年5月,则下次就要在2024年4月底前至少要认证一次(方便的话,一年多认证几次也可以,下次认证时间间隔以*近一次完成认证时间为准)。
若您本月的社保待遇已被暂停,请及时通过河北人社APP或者易人社APP按要求进行待遇资格认证,完成认证后: 1、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完成认证后请您主动联系原单位办理恢复待遇发放并补发; 2、企业单位及灵活就业退休人员,社保机构将提取已认证人员数据,批量恢复社保待遇,请耐心等待;您也可以携带身份证到玉田县社保中心(人社局二楼210室,咨询电话:6122659)办理恢复待遇发放及补发手续。
如果您忘记自己是否已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过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可通过“河北人社APP”认证记录进行查询。如果未查询到您在规定时间内的认证记录,请按以下河北人社APP认证操作指南完成资格认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