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田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受理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申请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根据《唐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 河北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唐医保字〔2023〕21号)、《唐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 河北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唐医保字〔2023〕20号)、《唐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修改河北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 河北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唐医保函〔2023〕43号)、《唐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唐山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设置布局计划>的通知》(唐医保字〔2023〕19号)、《唐山市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唐山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设置布局计划(试行)>的通知》(唐医保改字〔2022〕1号)规定,结合我县医疗保障工作实际,将开展2023年度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申请纳入工作(本次计划纳入医疗机构2家,零售药店3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受理时间2023年10月18日一24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材料准备申报单位需按照《唐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 河北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唐医保字〔2023〕21号)要求,准备各项申请材料。如实填写附件一、二、三中各表格,并按照其中的“材料清单”顺序将所有材料装入档案袋上报,所有材料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档案袋上写清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文件及相关表格下载地址:ytybsq@163.com,密码:Yb123456。
三、受理申请地点玉田县医疗保障局三楼办公室301,联系电话:6161316。
四、注意事项(一)如实报送申请材料: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现场考察过程中核实填报内容及原件,发现不符的,直接取消申请资格。
(二)工作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对收到的材料进行预审,申报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申报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及时限,逾期不予受理。
玉田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17日
(玉田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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